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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4日電)內政部今天說,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39號解釋,將儘速檢討修正自辦重劃發起及計畫書核定的程序,並研議在未完成修法作業期間,已受理的自辦市地重劃新案因應方式。

司法院大法官7月29日作成釋字第739號解釋,宣告「獎中壢通水管產後掉髮洗髮精推薦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規定違憲,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1年內檢討修正,逾期未完成者,該部分規定失其效力。

內政部上午表示,將座式堆高機依司法院釋字第739號解釋,儘速邀集專家學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檢討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內政部說,「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第3項,有關自辦市地重劃應由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人數、面積半數以上同意即可辦理的規定,雖未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仍將適時檢討修正,提高其同意門檻,以增加土地所有權人的共識。10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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